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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引进人才每月最高 可获6000元补贴

厦门引进人才每月最高 可获6000元补贴

从今年起,我市引进人才的经济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000-6000元。
    昨日新闻发布会上,同时公布了关于修改引进人才经济补贴规定若干事项的意见。市人事局局长刘育生表示,人才住房、引进人才经济补贴政策,只能选择其中一项享受。


    补贴对象须为紧缺人才


    意见指出,我市可获引进人才经济补贴的对象为:企业当年度引进的、原则上专业与岗位相一致、试用期满合格的人才,除应符合我市当年度公布的《厦门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具有高级职称的人才;具有硕士学位的人才;具有五年以上与拟任岗位相关工作经验的本科人才;具有国家执业资格的高级技师。
    事业单位当年度引进的、原则上专业与岗位相一致、试用期满合格的人才,除应符合我市当年度公布的《厦门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具有高级职称的人才;具有与拟任岗位相关工作经验的硕士中级职称人才;具有国家执业资格的高级技师。


    每年补贴400人


    根据意见,对于这部分引进人才,我市每年将投入一定数额(第五年后每年将投入人民币7500万元)的资金,最长可补贴60个月,引进到岛外的人才补贴标准每人每月增加500元。
    补贴标准分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每人每月补贴6000元,名额50人;第二层次每人每月补贴4000元,名额100人;第三层次每人每月补贴2000元,名额250人。
    据悉,此前我市引进人才的补贴标准是2500、1500、1000元三个层次。
    引进人才同样要根据评分获得补贴。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第一层次补贴对象,评分应在60分以上。夫妻双方均符合补贴申请条件的,只能由其中一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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