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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厦门一家公司假上市发行股票敛财300万

[警惕]厦门一家公司假上市发行股票敛财300万

  核心提示

  台海网1月2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房舒 通讯员曾晓航)只有50万注册资金的小公司一夜之间摇身一变为有5000万元注册资金的、即将在美国上市的科技公司。这并不是被“金手指”点了一下,而是几个嫌疑人精心策划的擅自发行股票案。近日,厦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大队破获一起涉嫌擅自发行股票,敛财300万余元的案件。2008年1月14日,犯罪嫌疑人陈某、杨军(化名)等人被批捕。

  “投资顾问”看上小老板

  2002年陈某在厦门开了家小公司:奥星生物有限公司,注册资金只有50万左右,业务主要是代理一些化妆品、保健品。折腾了几年,公司还是没什么大的发展,正在他愁眉不展的时候,去年6月一位李老板出现在他面前,李老板说他是香港冠隆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可以帮陈某赚大钱。

  “这种老土的名字怎么上市呢,我给你弄个科技公司的名称,去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包准来钱!”李老板夸下海口。陈某相信了李老板的话,仿佛金山、银山就在眼前等他了。他决定和李老板合作,“吸引”别人来投资。

  接受李老板的“包装计划”后,陈某的公司就被李老板的人慢慢渗透进来。

  李老板告诉陈某,赴海外上市公司股东数量必须达到一定标准,因此陈某要以厦门奥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对外转让所谓的“股权信托受益权”。“冠隆公司还要求,他们要全权负责‘股权信托受益权’转让业务,陈某的权利就被架空了很大一部分,他要负责提供相关的协助。”厦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大队民警林屹岚介绍说。

  一夜之间化身上市公司

  几乎是一夜之间,奥星公司就成立了网站,在网上摇身一变成了“科技公司”。2007年6-7月间,在李老板的“指导”下,陈某在尚未变更公司名称的情况下(奥星公司直至2007年12月初才变更名称为奥星科技公司),建立了奥星科技公司网站用于对外宣传,并提供大量虚假素材给冠隆公司有关人员,一起在网站上发布了大量的有关公司规模、产品、实力以及将赴美国上市的虚假信息。

  直至昨日,记者仍能在网上搜索到“厦门奥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网站”。奥星公司包装成“高科技企业”,网站宣称“公司下辖一个独资子公司和四个控股子公司,是专业化的生物科技高新技术企业”等。为了增加可信度,陈某还将他接触的一些教授也列入奥星科技公司的科研团队,其实这些专家与陈某只是一面之交。陈某甚至还把他在“九八投洽会”时与一些外商的合影,也美化成与美国某财团的合作。

  炮制股权受益转让骗局

  不仅自己做,陈某甚至还拉上他的老婆:王佩(化名)在厦门工行、建行、农行各开立一个账户,用于接收受让投资者的投资款。在陈某眼里,冠隆公司非常“负责”,因为他们不仅出力还出了人:2007年6月,冠隆公司派遣杨军进驻到奥星公司担任副总经理,专门负责“股权信托受益权”转让业务的相关事宜。

  在杨军的“指导”和参与下,奥星公司职员小刘等人整理、制作出了“股权信托受益权”转让业务的相关合同、资料,同时使用伪造的奥星科技公司、厦门中山律师事务所等印章,并伪造出了王佩与他人的《民事信托约定书》、厦门中山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律师询问笔录》等相关材料,为开展“股权信托受益权”转让业务做准备。

  那段时间奥星公司两个员工忙得团团转,员工小刘甚至“一人分饰两角”:当投资人打电话的时候,她是证券部经理;其他人打的时候,涉及到比较复杂的工作问题时她就是前台职员,需要知会副总来给予他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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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余省外投资者被骗

  与此同时,公司“资金扩张”的阴谋也在紧锣密鼓地策划进行中。

  2007年9月至11月间,陈某花了50多万,让人帮他代垫注册资本金,将奥星公司的注册资本金由50万元一下虚增至5000万元。

  做着“白日梦”的陈某丝毫没有发现,他正偏离正轨越来越远。紧接着陈某又雇请他人私刻奥星科技公司的公章、财务章、“厦门中山律师事务所”印章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私章用于“股权信托受益权”转让业务。

  “我们只找省外的投资者,不容易被识破。”李老板不时地跟陈某传授着他的“生意经”。李老板说省外的投资者因为很难看到公司的实际情况,往往比较容易说服投资。从2007年6月起,杨军指示小刘与省内外十来家非法中介机构联系,在承诺给予一定比例的分成的前提下,由中介机构招揽投资者受让陈某名下的奥星科技公司“股权信托受益权”。

  2007年6月至12月间,在非法中介机构的招揽下,外省的60余名投资者陆续通过快递邮件的方式陆续与陈某签订了《股权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并按要求将投资款汇入上述的陈某的三个银行账户内。

  疯狂敛财300余万元

  按照他们的“规定”,这种股权每股要花4.8元购买,最少要购买10000股,最多不能超过10万股。受害者被骗的投资款少到几千元,多的达20万元,骗取的金额总共达300余万元。在收到这些投资款后,陈某很快与冠隆公司人员、非法中介机构将这些钱进行了瓜分。被抓后陈某向警方交代说,按他与冠隆公司的约定,他可从每股4.8元的股价中抽取1元,而中介公司每股可得到1元多的抽成,剩下的则由冠隆公司去支配。

  警方打碎嫌疑人发财梦

  林屹岚介绍说,去年12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收到省外一些投资者的投诉电话,称他们购买了一种“股权信托”的东西,转让的是厦门奥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一股东的“股权信托受益权”。据说该公司已经准备在美国上市,出让方表示上市后这种“受益权”就自动转为股权了。但种种迹象显示,这里面可能有诈!

  厦门警方立即立案调查,很快嫌疑人陈某等人进入警方的视线中。在确认他们的作案嫌疑后,警方对其实施了抓捕。此时的陈某也许还不知道,“惯骗”李老板已因涉嫌另一起擅自发行股票案被福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抓获归案。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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