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gj99 2008-6-28 16:11
13种诊疗项目取消自付比例 外来工医保待遇提高
7月1日,新社会保险年度开始,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将实施“一抵二降三提高”六大减负政策,减轻个人的医疗费用负担,惠及全市近200万各类参保人员。
据了解,这是我市1997年实施医疗保险制度以来调整力度最大的一次。经过测算,各项减负举措实施后,一个社保年度内,可减轻参保人员约2亿元的经济负担。
一抵:
个人账户可抵部分自付款
往年,个人医疗账户的余额仅用来购药和体检。今年7月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账户仍有余额的,可用于抵付两个方面需由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无需本人再用现金支付:一是乙类药品和部分诊疗项目规定由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二是住院起付标准以上、由个人负担部分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
二降:
部分药品降低自付比例
7月起,我市对基本医疗保险的部分药品和诊疗项目的个人自付比例,及部分药品适应症限制范围进行了调整,其中对基本医疗保险部分中的阿洛西林等283种西药,以及柴银口服液等118种中成药,降低或全部取消个人自付比例。60钴外照射等13种诊疗项目中的个人自付比例全部取消。具体药品降低比例可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此外,36种抗肿瘤、抗精神病药品适应症上的限制使用范围也放宽了。
城镇职工降低门诊起付标准
7月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门诊起付标准降低:在职人员门诊起付标准由原来按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2008社保年度的标准为28956元)的9%降为8%,退休人员由原来的4%降为3%。这项政策是针对本市户籍参保人员。
三提高:
外来工医保待遇也提高
下月起,我市外来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个人医疗账户用完后发生的医疗费用完全由个人现金自付,改为社会统筹医疗基金也可以支付了,社会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
同时限定门诊社会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连续参保不满6个月的,社会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为100元;6个月以上2年以内的,社会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为200元;2年以上5年以内的,社会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为400元;5年及5年以上的,社会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500元。我市53万参保的外来工可从中直接受益1亿多元,这种调整进一步缩小了外来工与本市职工在门诊医疗待遇上的差距。
未成年人提高门诊报销比例
7月起,参保的未成年人在门诊就医时,不再有1000元自付金额的起付标准,只要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1000元以下的部分,由个人完全自付调整为报销35%;1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报销比例由20%提至45%;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报销比例由50%提至55%;1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由60%提至65%。
同时对连续参保的未成年人和城镇居民,其门诊报销比例在原来的基础上,每满一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高可提高五个百分点。这项政策可让26万多的参保未成年人受益。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钦辉介绍,我市未成年人实现医保一体化,这一政策还惠及未满18周岁的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在本市居住,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其父亲或母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暂住证》一年以上的均能“受惠”。
困难参保人员最高可补1万
城镇居民中的困难参保人员,主要对象是指低保、残疾和“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扶养、赡养的人员),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发生了门诊自付医疗费用达到一定额度后,给予自付医疗费困难补助:在5000元以下的部分,按50%的比例给予补助;5000元以上的部分,按70%的比例补助。同时规定了年度内补助的最高限额为10000元。
看不明白本地户口的医保待遇有没有提高,不过我单位只有社保,其他什么保都没有,郁闷 :tsj18